摘要: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在完成早前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裁定健合 (H&H)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健合)及其主席兼执行董事罗飞(男)没有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并分别对健合及罗处以罚款160万元(注1及2)。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在完成早前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裁定健合 (H&H)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健合)及其主席兼执行董事罗飞(男)没有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并分别对健合及罗处以罚款160万元(注1及2)。
健合及罗均承认,该公司延迟了四周才就其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五个月的财务表现较前一年同期恶化一事作出披露。罗亦承认因疏忽而没有确保该公司及时披露该项内幕消息(注3)。
除了处以罚款外,审裁处亦命令:
健合及罗共同及各别支付证监会的调查及法律费用,以及政府一方的审裁处研讯程序讼费;
罗须参加经证监会核准有关企业披露制度、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的十小时培训课程。
备注:
1.健合于2010年12月1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而在涉嫌违反法定企业披露规定时名为合生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生元),及后于2017年6月8日易名为健合。
2.罗已于2019年3月19日辞任健合行政总裁一职。
3.审裁处先前裁定健合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7B(1)条的披露规定,并裁定罗在合生元没有及时作出披露一事上疏忽职守,因而违反了该条例第307G(2)(a)条下的披露规定。
4.详情请参阅证监会2018年11月29日的新闻稿。
——以上内容来自香港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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