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今网络投资市场现在很火,比如股票、外汇、期货、黄金等等。无论买的是啥,是谁在卖,只要有人高喊:“老师带单胜率高,盈利快,买它!” 不管老师收取的咨询费是多少,都会有资金暗潮喷涌:“买!”,而这也正好成为骗子投机倒把的机会之一。由于缺少经验和辨别能力,不少投资者就会在投资理财的路上,不知不觉着了骗子的道,遭遇投资诈骗,最后大把资金付之东流。
在当今网络投资市场现在很火,比如股票、外汇、期货、黄金等等。无论买的是啥,是谁在卖,只要有人高喊:“老师带单胜率高,盈利快,买它!” 不管老师收取的咨询费是多少,都会有资金暗潮喷涌:“买!”,而这也正好成为骗子投机倒把的机会之一。由于缺少经验和辨别能力,不少投资者就会在投资理财的路上,不知不觉着了骗子的道,遭遇投资诈骗,最后大把资金付之东流。
就在最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国内首例期货公司居间人非法经营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涉案金额超3.2亿余元,被告人非法获取咨询费超1000万元。当然这个期货公司就是凭借着“讲师胜率高达80%~90%”的宣传口号,成功诈骗了众多的投资者。
案件回顾
就在前年,投资者曾女士无意中看到一个期货公司正在进行网络直播就点击观看了,随后,该期货公司的业务员就主动添加曾女士为好友,并向其热情介绍投资项目。据该公司业务员称,该公司是“专业且有深度的国内期货服务机构”,曾女士可以作为兼职投资者参与期货投资,只需投入10万元的投资本金,就能每天轻松获取500至1000元的盈利。
但当曾女士提出自己并不了解期货知识时,该公司业务员又向其推荐了公司的专业讲师,称可为其提供专业可靠的操作建议,并保证曾女士稳赚不赔,其投资胜率高达80%~90%。在业务员的层层诱导之下,曾女士先后入金了约112万元。
期间,该公司还与曾女士约定,曾女士每完成一笔交易,需根据期货品种向期货公司缴纳每笔5元至750元不等的交易手续费,而这个费用是市场同类期货交易手续费的3至5倍。在之后警方查证,该期货公司可从中抽取五至七成作为返佣,实则是在变相向投资者收取投资咨询费用。
更有甚者,该公司负责人还会私下教底下业务员,如何通过各类话术诱导客户进行多次交易、重复交易,以此增加交易次数,达到获取更多返佣的目的。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曾女士按照讲师建议进行操作交易,最多时每天交易操作量达到数十次,前后共缴纳了10万余元手续费。然而曾女士的投资结果却损失惨重,最终本金仅剩50万元。这时曾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遂报了警。其实像曾女士这样被骗的还有很多人,只是有的人还被蒙在鼓里!
案件审理
据检察院披露,2019年5月,被告人宋某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为上海、北京的数家期货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按比例收取客户交易手续费。同年11月,被告人佘某入股该公司并参与经营,负责员工培训等工作。
经营期间,宋某、佘某为牟取利益,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招募刘某等10余人(均另案处理)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业务员等,以开展期货居间形式变相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两名被告人指使业务员通过直播等网络渠道发布期货行情分析,以承诺开户后提供期货交易辅导吸引客户开立账户;其后,指使刘某等分析师、业务员通过微信向客户提供“买点”“卖点”“止盈点”“止损点”等投资建议,引导、鼓励、促成客户交易,从而产生更多交易费。
至2022年7月,警方侦破此案后,查出宋某、佘某等人向多名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涉及的交易金额达3.2亿余元,而宋某、余某等人则从中非法获利累计超1000万余元。
2022年11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宋某、佘某提起公诉。
2月7日,奉贤区法院一审判决,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五万元予以没收,其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并禁止宋某、佘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期货居间职业。
总结
总之,像这样的案件多得数不胜数,不管是投资外汇还是其他,天眼君还要提醒各位投资者,任何宣扬高收益、高回报、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都是虚假的,都是诈骗!这些诈骗模式的骗局,一般都是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虚假投资广告,同时利用导师带单、网络直播授课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洗脑式”教育,打造虚假的成功案例,提高可信度,最后诱导受害人不断在虚假投资网站或者手机APP上注入资金,直至将受害人钱财骗光。
所以面对不断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既需要各相关部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我们每一个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比如在进行外汇投资前,一定要先查询相关外汇平台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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