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应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申请,联邦法院宣布昆士兰银行(BoQ)的一些小企业合同中的几个条款不公平。
应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申请,联邦法院宣布昆士兰银行(BoQ)的一些小企业合同中的几个条款不公平。
这些不公平的条款是在2016年11月12日之后昆士兰银行与其小企业客户签订的标准格式贷款合同中。
ASIC专员肖恩·休斯(Sean Hughes)表示:“”小企业主理应能够签订公平的贷款合同,尤其是在他们几乎没有能力谈判条款的情况下。ASIC将对标准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做法采取行动,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小企业界。
法院认为,以下条款是不公平的:
1、单方面更改条款,允许BoQ更改其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而不提前通知借款人,也不给他们机会退出合同而不受罚;
2、违约事件条款,允许BoQ单方面决定是否发生违约,以及根据不给BoQ带来任何重大风险的事件要求违约,而不给借款人机会解决这个问题。
3、赔偿条款,允许BoQ就BoQ的错误、失误或疏忽造成的损失向客户提出索赔;以及
4、确凿的证据条款,这意味着如果BoQ出具了证明客户欠款的证明,则除非客户能够证明其他情况,否则该金额将被假定为正确的。
法院宣布这些不公平的条款从合同开始就无效,并命令用双方同意的新的公平条款取代这些不公平的条款。这些公平条款也必须从2016年11月12日起取代BoQ与小企业客户签订的所有标准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与提交给法院的合同形式相同)。
在作出判决时,班克斯-史密斯(Banks-Smith)法官决定:“所寻求的声明是适当的,因为它们有助于记录法院对违规行为的不认可,维护ASIC关于银行违反该法的主张,协助ASIC履行该法赋予的职责,并阻止其他公司签订含有不公平条款的合同。”
法院还接受了BoQ的承诺,即该银行今后不会在与小企业客户签订的任何标准格式合同(与提交给法院的合同形式相同)中使用或依赖任何不公平条款。
休斯专员还表示,在政府从2021年4月5日起将不公平合同条款保护扩大到消费者和小企业保险合同之后,这一决定对保险公司是一个及时的提醒。
“既然不公平合同条款保护适用于消费者和小企业的保险合同,我们希望所有保险公司都能审查所有标准格式合同的公平性,”休斯专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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