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凡成功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迁册来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成功获证监会认可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房地产基金,都可获该计划资助其付予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合资格费用的70%,上限为每间开放式基金型公司100万元及每只房地产基金800万元。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公布落实政府的资助计划,以资助在香港设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注1)。
凡成功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迁册来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成功获证监会认可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房地产基金,都可获该计划资助其付予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合资格费用的70%,上限为每间开放式基金型公司100万元及每只房地产基金800万元。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有关资助计划能鼓励扩阔投资工具的种类,藉以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集资地及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资助计划将运作三年,并由今天起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
证监会亦已发布了资助计划的申请表格及一系列《常见问题》以向业界提供指导。
我们欢迎投资经理在提出申请前,就资助计划谘询证监会的意见(注2)。
完
备注:
财政司司长于2021年2月24日发表的2021-22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辞中公布有关资助计划,而政府已就此拨款2.7亿元。
请电邮至grantscheme@sfc.hk或联络相关个案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