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证监会与财汇局在新的谅解备忘录下加强合作的范畴包括案件转介、联合调查、相互协助和提升能力,以及资讯交流与使用。这将令双方在整体上更有效地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汇报质素及上市公司核数师的审计质素,并将有助维持本地资本市场的廉洁稳健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财务汇报局(财汇局)签署了一份新的谅解备忘录,以促进双方合作,藉此加强对资本市场的规管(注1)。
新的谅解备忘录于昨日起生效。证监会和财汇局同意在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规管方面更紧密地合作,特别是在各自的监管制度下对于上市公司核数师以及上市公司遵从财报汇报要求方面的规管。
证监会与财汇局在新的谅解备忘录下加强合作的范畴包括案件转介、联合调查、相互协助和提升能力,以及资讯交流与使用。这将令双方在整体上更有效地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汇报质素及上市公司核数师的审计质素,并将有助维持本地资本市场的廉洁稳健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为了确保双方妥善协调规管工作,证监会与财汇局同意,在拟定和发表可能为对方的规管职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或指引时,知会对方。
财汇局主席黄天祐博士说:“证监会与财汇局签署新的谅解备忘录,显示了我们作为独立监管者的共同决心,加强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本地、内地和海外监管机构的有效合作,以保障香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和广大公众的利益,以及成功维系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证监会主席雷添良先生表示:“证监会与财汇局更密切的合作,对于打击持续出现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报表问题以及其他企业失当行为,至关重要。透过与财汇局紧密地合作,以维持本港资本市场的廉洁稳健,并推动良好的企业管治,我们预期日后上市公司的审计质素将有所提升。”
完
备注:
新的谅解备忘录取代了证监会与财汇局于2007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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