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预防外汇交易市场可能潜藏的风险,一国有大行调整了个人外汇买卖交易业务规则。11月26日,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汇市宝双向个人外汇买卖交易业务的公告》表示,为顺应市场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该行对《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协议》进行修订并更新交易规则。在分析人士看来,农业银行此次调整业务规则主要是因为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在该因素的影响下采取的一种保护投资者的方案。
为预防外汇交易市场可能潜藏的风险,一国有大行调整了个人外汇买卖交易业务规则。11月26日,农业银行发布《关于调整汇市宝双向个人外汇买卖交易业务的公告》表示,为顺应市场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该行对《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协议》进行修订并更新交易规则。在分析人士看来,农业银行此次调整业务规则主要是因为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在该因素的影响下采取的一种保护投资者的方案。
汇市宝双向个人外汇买卖交易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签约后,以其所持有的签约借记卡内的活期人民币或外汇储蓄存款作为保证金,按照农业银行系统提供的外汇买卖价格及规则通过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渠道进行双向即期外汇买卖交易的业务。投资者可在规则允许的外币范围内自主选择保证金币种,并自主选择交易方向。
根据公告,原《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协议》(ABC(2019)7057)修订更新为《中国农业银行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协议》(ABC(2020)7057)(以下简称“新版业务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汇市宝双向业务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新版业务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完善了限制交易、协议终止等条款,交易规则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高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要求、新增产品适合度评估、调高各品种起点交易数量等事项。
交易数量方面,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汇市宝双向业务交易起点数量为100个基准货币,最小递增单位为10个基准货币,最大交易数量为3000000个基准货币,基准货币是指在交易品种中排在前面的货币品种。农业银行表示,该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和调整交易起点数量、最小递增单位和单笔最大交易数量。
例如,若A客户开仓买入欧元/美元货币对,则其交易起点数量为100欧元,并且递增数量为10的倍数均可开仓成功,如买入开仓110单位欧元/美元;若A客户开仓买入澳元/日元货币对,则其交易起点数量为100澳元,并且递增数量为10的倍数均可开仓成功,如买入开仓220单位澳元/美元。
据了解,新版业务协议及交易规则将于2021年1月10日正式生效,即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为公告期。公告期满,若投资者未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产品适合度评估并确认新版业务协议及交易规则,农业银行有权限制投资者进行开仓交易。
对农业银行调整汇市宝双向交易业务规则的原因,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银行此次调整业务规则主要是因为目前人民币汇率越来越有弹性,越来越市场化,在该因素的影响下,农业银行调整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从内容来看,农业银行此次修订了参与外汇交易投资者的整体门槛,同时也修改了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也对该行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农业银行还在交易规则中提醒称,汇市宝双向业务属于高风险业务,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境内(不含港澳台)个人客户。客户开办本业务前,应接受农业银行的客户相关评估,反洗钱风险等级不属于“高风险”或“禁止类”、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激进型”、产品适合度评估结果为“适合开展”的客户,方可申请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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