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瑞士信贷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瑞信证券)因电子交易系统存有缺失而违反监管规定,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作出谴责,并罚款210万元
瑞士信贷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瑞信证券)因电子交易系统存有缺失而违反监管规定,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作出谴责,并罚款210万元(注1)。
证监会发现,瑞信证券在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39分至9时47分期间向市场发送了16,935项错误的庄家报价,导致以偏离当时市价的价格执行了8,042项股票期权买卖。
该事故源于作为股票期权庄家的瑞信证券,在产生庄家报价时所使用的符号配对程式出现逻辑错误所致。
证监会认为,瑞信证券当时设有的内部监控措施及定期测试未能防止或迅速地侦测出有关事故,以及有关缺失违反《操守准则》下的电子交易规定(注2及3)。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制裁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瑞信证券在该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补救行动,及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关注事项。
完
备注:
1. 瑞信证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
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3. 有关《操守准则》的相关条文,请参阅《纪律行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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