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与监管水平方面,《若干措施》特别提出要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
据新华社消息,3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产业发展需要,在引进油品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等11个领域提出了26项具体支持措施。
其中,在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与监管水平方面,《若干措施》特别提出要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
在4月1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对此指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等金融主管部门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先行先试。为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此次《若干措施》中专门针对提升大宗商品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与监管水平提出了8项支持举措。”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介绍称,这8项举措包括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支持资本项目外汇支付便利化、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等等。
建设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是浙江自贸试验区重点任务之一。2019年,浙江自贸试验区获批自贸区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试点,成为全国第一个油品贸易试点地区,并成功落地首单全国自贸区油品企业便利化支付业务。
《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区内银行按照展业原则,探索开展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建立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可信企业“白名单”,支持优质可信企业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开展油品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表示,在探索开展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这一方面,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将积极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相关具体政策落地。
一是支持优质可信企业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相关业务。选择信用良好、业务规范、无不良记录的优质油品贸易企业作为“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可信企业”;支持企业凭《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支付信息清单,直接办理油品货物贸易及服务资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转口贸易除外),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是支持参照国际惯例审核油品转口贸易真实性证明材料。考虑到企业办理油品转口贸易资金结算时,很难及时获得并提供正本提单等真实性证明材料这一实际情况,支持银行参照国际惯例以无提单放款保函(LOI)、权利担保(WOT)或燃油交货单(BDN)替代正本提单作为单据审核凭证。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者指出:“浙江自贸试验区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的开展,将有利于推进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有利于以大宗商品交易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满足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油品转口贸易并使用人民币结算的需求。当然,在试点过程中,也将强化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称,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规模持续扩大。积极支持区内企业便捷使用资本金及外债资金,截至2019年12月,累计办理186笔试点业务,金额达8.45亿元人民币,比去年试点规模增长8.6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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