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就“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下的业绩费指南草案发起了公众咨询。
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就“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下的业绩费指南草案发起了公众咨询。
上周,ESMA针对向零售客户营销、分销或销售差价合约的供应商发布了一份声明。此外,ESMA还对Regis-TR SA处以56000欧元的罚款,因其未能及时向ESMA汇报衍生品合约的具体细节。
由于目前欧盟成员国收费方式各不相同,因此此次ESMA的最新草案指南旨在协调向UCITS及其投资者收取业绩费用的方式。
ESMA主席Steven Maijoor对此表示,“成本对于成功投资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投资UCITS时。业绩费对投资者和基金是一个关键的要素。但是,目前存在的不同收取方式会造成监管套利的不当风险,导致投资者受保护的程度不一致,因此在绩业绩费方面加强监管融合十分重要。”
ESMA的指南草案提出了促进监管融合的标准:
1)业绩费计算方法的一般原则
2)业绩费模版与基金的投资目标、战略和政策之间的一致性
3)业绩费结算和支付的频率
4)支付业绩费的具体情况
5)公开业绩费模版。
ESMA表示,其正在寻求利益相关方对上述建议的反馈意见,以及指南中规定的原则是否也适用于向零售投资者销售的另类投资基金(A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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