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Finance Magnates报道称,印度尼西亚央行官员5月7日透露,印度尼西亚将限制外国人对该国外汇和货币电子交易平台的所有权比例。
Finance Magnates报道称,印度尼西亚央行官员5月7日透露,印度尼西亚将限制外国人对该国外汇和货币电子交易平台的所有权比例。
印度尼西亚央行金融市场执行董事Agusman表示,从2019年10月31日起,印度尼西亚外汇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大外资所有权将定为49%。
Agusman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类电子交易平台需要作为有限责任实体运营,并保持最低100亿印尼卢比(70万美元)的股权,并在建立时拥有至少300亿印尼卢比的实收资本。
此外,对于现有的外资交易平台提供商,该国央行将实施三年过渡期,以让公司逐步遵守这一新措施。
为了遵守新的规定,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商必须拥有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遵守有关交易数据安全的规则,并在良好的治理下运作。
印度尼西亚央行的上限要求与中国此前对证券公司的上限要求相同,均为49%。在2018年8月之前,外资不允许持有超过49%的中国证券公司的股份。
但是,去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将中国证券公司外资所有权上限提高到51%的规定。
截至去年11月底,中国证监会首次批准一家外国公司利用这一规定,UBS Group AG(瑞银集团)已经将其在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至51%。
本文翻译由外汇天眼提供,原文来自:www.financemagnat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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