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向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公平证券有限公司(该等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在与涉嫌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帐户内接受或作出上市衍生权证的买卖盘。
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向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公平证券有限公司(该等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在与涉嫌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帐户内接受或作出上市衍生权证的买卖盘(注1及2)。
该等经纪行并非证监会的调查对象,并已就证监会正在进行的调查作出配合。有关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它们的运作或它们的其他客户。
有关限制通知书禁止该等经纪行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透过有关客户帐户或代表持有该等帐户的客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营办的证券市场上就任何上市衍生权证接受或作出任何买入盘或卖出盘指示。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备注
1. 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条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
2. 富昌证券有限公司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及4类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是根据该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2、4、5及9类受规管活动的法团;公平证券有限公司是根据该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受规管活动的法团。
本文翻译由外汇天眼提供,原文来自:https://www.sfc.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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