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塞浦路斯金融监管机构CySEC日前下发通知,向受其监管的经纪商阐明加密货币CFD的规定。
塞浦路斯金融监管机构CySEC日前下发通知,向受其监管的经纪商阐明加密货币CFD的规定。
CySEC的态度与英国FCA一致,尽管依照欧洲ESMA的定义,加密货币本身不属于金融工具,但加密货币CFD等衍生品都百分之百属于金融工具。而外汇经纪商提供的加密货币交易,本质上都是加密货币CFD,而非“真实的”加密货币。
因此,在塞浦路斯提供服务的外汇经纪商需要获得CySEC的牌照,而且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加密货币CFD的最高杠杆不得超过2倍。
经纪商也需要审查加密货币CFD的报价是否恰当,以确保价格符合最佳的执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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